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8
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18 日
§1重要提示
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53 号《关于准予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于 2019 年 3 月 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1 年 8 月 10 日发布
的《关于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8月 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安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8 月 9 日,
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年 8 月 10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沪深 300 低波 ETF
基金主代码 512270
交易代码 5122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7 日
报告期末(2021 年 8 月 9
5,176,750.00 份
日)基金份额总额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投资目标
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
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当
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
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
投资策略 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
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
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
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
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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