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8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6
五、备查文件......11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4年6月3日证监许可【2014】543号文核准募集,自2014年7月18日起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
定,本基金于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3月4日期间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3月5日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
下简称“《议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议案》,本基
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18年3月6日,并于2018年3月7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16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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