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8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4 月 21 日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 ETF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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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6 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 ETF
场内简称 景顺医药
基金主代码 512230
交易代码 51223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7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68,210.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医药卫生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
制法,即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限制、
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
成严重制约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
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
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
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
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
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
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 ETF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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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
生金融产品。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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