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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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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发布了《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开会方式召开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4〕 544 号文准予募集的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
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4 日 24: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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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608-610 室
邮政编码: 100033
联系人: 王楠、刘翠碧
联系电话: 40088886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
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 《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2月7日,即在2018年2月7日下午交易时间结
束后, 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本次会议表
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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