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号)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证监许可[2016]2982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跟踪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
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
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
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
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
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
等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因
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
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
的基金份额,T 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 1 日交收成功后 T 2 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
人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人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
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人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上海证券交
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全指房地
产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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