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0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浙商汇金中 证浙江凤凰行动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结算模式调整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公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将调整前述基金的交易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相关条款。
具体修改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的变更
1、《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中如下内容进行修改和增加:
(1)由“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 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 1 日交收成功后 T 2 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修改为: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2)新增加: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重要提示”部分内容、“释义”、“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相关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2、《招募说明书》“二、释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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