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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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18号文)准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13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3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本公司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13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13日。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将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7、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发售代理机构请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增加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网下现金、网下股票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10、本基金的认购限制为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2
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医疗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1、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或股票,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2、网下股票认购期间,如出现个股价格异常波动或投资者申报数量异常等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临时全部或部分拒绝对该股票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应提前了解发售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及时查询网下股票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1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4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16、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将及时公告。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8、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924558、4007005588)或各发售代理机3
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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