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9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
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3年9月22
日证监许可[2013]1213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3年12月4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
复核。除特别说明外,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4日, 有关
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目 录
一、基金管理人 .............................................................................................................................1
二、基金托管人 .............................................................................................................................5
三、相关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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