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宝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2月12日起降低华宝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销售服务费率
从2020年2月12日起,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下调至0.01%。
(一)本次下调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合同》“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之“(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修订后: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本次下调销售服务费率对《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之“(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订后: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5日发布《关于华宝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优惠的公告》,原定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将优惠活动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11日。
2、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降低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降低销售服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