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12月25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5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办理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2015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办理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自2015年12月25日,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http://www.95579.com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850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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