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02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1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募
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67 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并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进入清算程序。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
和市场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及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4、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买卖的投资人而言,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因
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如本基金销售机构未免除本基金的交易费用,则会降低投资
人的投资收益;另外,二级市场的价格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额净值,形成溢价交
易或折价交易。当溢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减少,
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卖出本基金,投资收益有望增加;当折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
投资人以低于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资收益有望增加,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份额净值的价
格卖出本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减少。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本基金当日的申购及/
或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所以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申购及/或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5、正常情况下,本基金 T 日申购份额, T+2 日可赎回或卖出; T 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赎回或卖出。
6、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8、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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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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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1
第二部分、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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