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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30 07:25:55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第2号招募更新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30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第 2 号招募更新说明书
摘要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景顺长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67 号)准予注册,进行募
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整和市场
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低风
险、低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4、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买卖的投资人而言,交易费用
和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如本基金销
售机构未免除本基金的交易费用,则会降低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另外,二级市场
的价格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额净值,形成溢价交易或折
价交易。当溢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
投资收益可能减少,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份额净值的价格卖出本基金,投
资收益有望增加;当折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入
本基金,投资收益有望增加,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份额净值的价格卖出本
基金,投资收益可能减少。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本基
金当日的申购及/或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所以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申购
及/或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5、正常情况下,本基金 T 日申购份额,T+2 日可赎回或卖出;T 日买入的基金份
额当日可赎回或卖出。
6、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8、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7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更
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
设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2 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
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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