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2
关于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场外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作为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11月23日起对旗下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场外份额,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及《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修改《基金合同》内容
1、增设份额类别
本基金的原基金份额均为场内份额,场内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
额。A类基金份额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现在
现有场内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场外份额(B类基金份
额)。B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进行申购和赎回。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
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净值。B类基金份额简称:银华日利B,B类基
金份额代码:003816。
2、基金份额的登记
A 类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B类
基金份额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登记。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互相转换。
3、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
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不变。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
费率同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1)管理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
的0.3%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
的0.09%年费率计提。
(3)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各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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