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4
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1月25日,并于2018年1月26日进入清盘程序。现对前述事项再次提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现金宝
基金代码:A类:003506;B类:003507;E类:场内申购、赎回代码:511761;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176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2018年1月12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1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
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并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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