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07 号文的注册,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5 日发售。其中,网下现金认
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
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投资人可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认可的证券公司办理,详见本
公告正文。
6、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
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的销售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销售机构以现金进行
的认购。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本基金场内认购包括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网上现金认
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
超过 99,999,000 份。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
销柜台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超过
部分须为 1 万份的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基金管理人指
定销售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
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
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9、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
值为 100 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
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
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收
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 中国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上的《 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 www.essence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
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
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
公告。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
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16、本基金为上市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债券型、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货币市场波
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
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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