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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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即
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发售主协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证券公司(具
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和《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履行公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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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2199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
保证。
2.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4. 本基金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等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
网下现金发售期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网上现金发售日
期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的发售代理机构
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A 股账
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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