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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25 07:27:40 股吧网页版
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25


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销售机
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它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
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
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主协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债券发售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债券发售代理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证券
公司(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和《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7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债券认购等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发售期间为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8年
9月27日,网上现金发售日期为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及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债券认购的发售期间为2018年6月
28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债券发售。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债券发售的发售代理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
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
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债券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
②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③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
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如投资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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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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