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9
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上证企债30ETF
场内简称企债ETF
基金主代码51121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企债
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剩余财产分配基准日2017年11月23日
截止剩余财产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2.657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财产(单位:人民币元)8,897,157.5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剩余财产分配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本次分配方案(单位:人民币元/每10份基金份额)1127.9000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1127.9000元人民币
2、与剩余财产分配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1月16日
除息日2018年1月17日
剩余财产发放日2018年1月23日
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方式的说明本基金剩余财产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发放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
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9月28日-
2017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17年11月6日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进行投票统计。
本次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
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市并终止《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2)本基金从2017年11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并于2017年11月23日完成清算。由本基金
管理人博时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