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ETF(场内简称:公司债)
基金主代码 51103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8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中债-中高
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
安中债-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2018]1809号文
自2018年12月10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2018年12月21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验资机构名称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12月2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91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103,385,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689,498.3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 5,103,385,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685,932.00
合计 5,104,070,932.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8年12月27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4、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的处理方式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以债券认购的,认购债券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归投资人所有,本基金募集期间无债券认购。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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