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1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中证 5-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重要提示】
平安中证 5-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1 月 7 日证监许可[2018]1806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特定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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