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0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证券公司对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及申赎费用设置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债ETF”;交易代码:511010;申购代码:511011)作为首只国债ETF产品,为既可参与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亦可通过二级市场内买卖的产品,满足了投资者购买国债和配置低风险资产的理财需求,国债ETF自上市以来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高度关注。为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我公司与部分证券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了部分证券公司对国债ETF证券交易佣金的设置情况。
现就有关交易费用事宜在2015年9月22日相关公告的基础上,更新提示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免收取包括国债ETF在内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的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流量费。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暂免收取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交易相关费用的通知》;
1、截至2015年10月30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1家证券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上述具备上交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根据《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4%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1)截至2015年10月30日,我公司了解到一级交易商中新增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国债ETF的申购、赎回佣金和二级市场交易佣金均设置为零。现将我司了解的已将国债ETF的申购、赎回佣金和二级市场交易佣金设置均为零的一级交易商的名单更新如下(证券公司按字母顺序排序):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
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9 www.95579.com
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66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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