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9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3 月 29 日
一、 重要提示
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关于准予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7 号)注册公开募集,
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