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9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3 月 29 日
一、 重要提示
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关于准予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7 号)注册公开募集,
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2月 10 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2021 年 2 月 19 日陆
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
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了《关于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已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起停牌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本基金终止上市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中债-0-3 年长三角地方债 ETF
场内简称 长三角债
基金主代码 511000
交易代码 5110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8 日
最后运作日(2021-3-15)基 7,975.00 份
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化。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策略和替代性
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券,或选
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使得债券投资组合的总体特征与标
的指数相似。此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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