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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2 09:08:52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前言......1

二、释义......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9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10

五、基金备案......12

六、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14

七、基金份额的交易......1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17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2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0

十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9

十二、基金的托管......42

十三、基金份额的登记......43

十四、基金的投资......44

十五、基金的财产......51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53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59

十八、基金收益与分配......62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4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6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0

二十二、违约责任......73

二十三、争议的处理......75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效力......76

二十五、基金合同摘要......77

一、前言

(一)订立《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2004年6月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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