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24
兴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红利低波;扩位证券简称:红利低波 ETF,基金代码:510890,
以下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兴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议案》,本基
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
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发布《兴
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兴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清算资金发放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
准)。同时,为维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可获分配清算资金为人民币 1.13109 元。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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