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9
关于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现将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上海改革发展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上海改革发展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9年7月8日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上海改革发展ETF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3,496,844,107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758,348,947份的73.49%,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与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并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3,496,844,10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国企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9年7月8日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的上海国企ETF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占比达到法定开会条件,会议审议了《关于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与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并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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