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4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 ETF
基金主代码 5108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的申购下限,即最小申购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申购份额上限请参照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申购赎回清单执行。基金规模不设上限,当接
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
单位、调整场内份额申购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
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的赎回下限,即最小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赎回份额上限请参照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申购赎回清单执行。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赎回
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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