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2-24 09:23:40 股吧网页版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24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 ETF
基金主代码 5108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 上证上海改革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3 月 1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的申购下限,即最小申购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申购份额上限请参照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申购赎回清单执行。基金规模不设上限,当接
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
单位、调整场内份额申购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
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的赎回下限,即最小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基金份额,赎回份额上限请参照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申购赎回清单执行。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赎回
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