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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27 15:18:23 股吧网页版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26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7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20
四、清算与交割 ..............................................................................25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6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7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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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8] 648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联接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自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8.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
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不少于 3 年的,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
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9.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
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
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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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
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其他销售机构
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
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
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12.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
限制。
13.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
不允许撤销。
14.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登
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
第二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16. 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
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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