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12
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百强ETF”或“本基金”)于2015年10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市并终止《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从2015年10月14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0月1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2015年12月4日发布的《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退出登记前,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5日,发放日为2015年12月18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百份百强ETF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259.840元。
本基金资产清算后续工作事项均将在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前完成,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手续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010-62350088咨询。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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