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04
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百强ETF”或“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5号文核准募集,于2013年4月2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百强ETF已于2015年10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5年10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5年10月14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10月1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长盛上证市值百强ETF,场内简称:百强ETF,基金代码:510700)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4月24日
4、2015年10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4,213,677.00份
5、投资目标:本基金跟踪投资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收益。
6、标的指数:上证市值百强指数
7、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7、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市值百强指数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指数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相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9、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5号文《关于核准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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