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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31 08:37:43 股吧网页版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
引》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决定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修订内容说明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基金指引》的有关规定,对旗下 6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补充指数基金指引内容并对基金合同中有关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言、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和/或基金的投资等章节补充指数基金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同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增加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揭示。

2、修改涉及的基金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涉及的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有关事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上述修改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800)咨询。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附件: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1、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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