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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3 12:00:00 股吧网页版
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3

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2点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二、释义
无“《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五)申
无右侧内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
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
十三、基金的投资
(八)投资限制
1、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的总量。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
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
1、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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