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2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基于中信标普债券指数将于近期终止发布,包含该指数的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将不再适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沪深300指数更加适合用于相关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变更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变更后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沪深300指数 20%中证综合债
券指数 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20%税后一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本公司将相应修订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自
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如指数公司提前终止发布中信标普债券指数,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自终止发布该指数的次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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