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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5 09:56:14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ETF基金交易结算模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5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 ETF 基金交易结算模
式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的业务方案,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调整旗下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跨市场 ETF 基金交易结算模式和申购赎回业务规则,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场内简称 基金名称

510380 国寿 300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560 国寿 500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事项
对于上述基金,我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新业务方案,在结算模式上做出如下调整:
(一)对申购当日未卖出的 ETF 份额和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由 T+1 日非担保结算调整为净额担保结算;
(二)对赎回涉及的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由代收代付调整成净额担保结算。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
因上述业务方案的变化,我公司就《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上述修订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仅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方案调整交易结算模式事项进行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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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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