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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8 21:36:58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权益类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9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旗下权益类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权益类基金(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寿安保稳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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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二十只基金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基金
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二十只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条目和内容见
附录。
2、除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外,上述基金在基金合同中增
加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条款,即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次上述二十只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于 2018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4、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上述二十只基金的托管人协商一致,上述二十只基金的托管协议
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也进行相应修订。
5、上述二十只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将在上述基金基金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投资者可访问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
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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