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13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根据2015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5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485号)注册和2015年4月27日《关于国寿安保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
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2015]1130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9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
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
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中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9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
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
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
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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