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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7 08:54:28 股吧网页版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结算模式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7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结算模式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对方正富邦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正

富邦中证 500ETF”)实施调整后的申赎结算模式,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方正富邦中证 500ETF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相应

更新招募说明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算模式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发布的《实施细则》,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对方正富邦中证 500ETF 实施调整后的申赎结算模式,

调整后: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2、投资者 T 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

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 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 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投资者 T 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 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 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基金管理人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对方正富邦中证 500ETF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

订,并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本次法律文件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法律文件修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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