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安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诺安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052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9年5月28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于2019年7月4日17:00截止。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9,282,420.0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5,090,964.00份的61.51%,达到法定
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7月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
监督及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林永梅)对计票过程及
结果进行了公证。
会议审议了《关于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及《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9,282,42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及说明书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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