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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3 22:02:17 股吧网页版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5月22日于《中国证券报》及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等相关事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17:00(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林永梅

电话:010-65543888-8014

邮政编码:100027

基金管理人咨询电话:400-888-899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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