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13】1513号文核准
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2月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 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6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8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65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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