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8
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1]月[1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1]月[18]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3号文核准募集,于[2012]年[6]月[1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
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自[2018]年[10]月[25]日,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证人、见证律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igwfmc.com)上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15天,即[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2]日。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
[10]月[2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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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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