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上证 180 等权
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和
《 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上
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 时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 5 号北京 INN 大
厦五层 A525 室
4、会议登记办理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9 时 45 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 关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见附件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9月28日,即在2018年9月28日下午交易时
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人
数及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和从出席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的两名监票人)、公布见证律师、公证
机构和公证员姓名;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议案进行
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表决后立即对投票情况进行清点,
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公证机关公证员发表公证词;
10、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
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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