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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6
关于平安大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大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确定2018年1月18日为平安大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日(下文简称“T日”)。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其中:本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折算方式
基金份额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1、T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Y,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
对。
2、假设T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I,则T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I/1000,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折算比例=X/YI/1000,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3、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计算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加总得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4、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于2018年1月19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
1月23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投资者可访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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