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调整的公告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国内市场 A 股 ETF 收费调整的通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对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序号 基金名称 证券代码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费率 调整后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
1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380 年费率 0.03%
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3.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当本基金的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时,无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
2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560
注:1、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2、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通知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根据法规要求及时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上述基金其他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 获取相基金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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