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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0 07:57:37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为更合理地反映基金公允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行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根据“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复牌情况及复牌后的
实际价格情况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进行估值。如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东旭光

电”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则将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如其交
易未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则自 2019 年 12 月 10 日起对旗下华夏沪深 300ETF(场内简
称“华夏 300”,代码:510330)、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MSCIA 股”
,代码:512990)、华夏战略新兴成指 ETF(场内简称:战略新兴,代码:512770)持有的“东旭光电”按照 1.65 元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如 2019 年 12 月 10 日对以上三只 ETF 持有的“东旭光电”按照 1.65 元进
行估值,则该日三只 ETF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未包含该估值调整的影响,因此华
夏沪深 300ETF、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华夏战略新兴成指 ETF 该日的 IOPV 可能
与其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存在 0.11%、0.07%、0.47%左右的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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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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