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4
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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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1 年 4 月 7 日证监许可[ 2011] 496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基金中属于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属于股票基金中风险
较高、收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
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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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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