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026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于2019年6月27日17:00截止。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7,023,8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2,482,658.00份的52.4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6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林永梅)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会议审议了《关于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及《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7,001,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22,80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
99.8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及说明书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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