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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3 10:45:41 股吧网页版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一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3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二一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10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10】1379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基金中属于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属于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开展集合申购业务,允许投资者以单只或多只成份券为对价申购本基金。参与集合申购业务的投资者将面临集合申购业务的风险,包括投资者集合申购失败的风险、集合申购组合调整的风险、基金份额无法卖出或赎回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为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投资者需要补缴款项的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1、“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增加集合申购相关内容。
2、“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增加集合申购特别风险揭示。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8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交易...... 40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7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7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8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5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8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0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91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9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10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8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2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9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51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53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15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他有关规定及《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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