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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29 06:02:01 股吧网页版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9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12日证监许可[2010]1394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净值及交易价格可升可跌,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产生的市场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25日,同时根据《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6
二、释义......7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24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6
八、基金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37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9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1
十一、基金的投资......50
十二、基金的业绩......62
十三、基金的财产......63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65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70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2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4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75
十九、风险揭示......81
二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22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4
二十六、备查文件......125

一、绪言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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