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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券商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 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新增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
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如下。
一、一级交易商
1、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 新增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
券有限公司为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的申
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的申购、 赎回
等业务。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的一级交易商包括: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2、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新增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 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的一级交易商包括: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3、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新增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 ) 的
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 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海富通上证城投债 ETF 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和中信证
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4、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新增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海富通上证
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 ETF” )
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 ETF
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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