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动态精选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发起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3
二、释义......2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5
四、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7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2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19
七、基金的基本情况......21
八、基金的募集......22
九、基金的成立......24
十、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25
十一、基金的托管......31
十二、基金的销售与服务代理......32
十三、基金的登记注册......33
十四、基金的投资管理......35
十五、基金的资产......44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45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2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4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6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57
二十一、基金的终止与清算......60
二十二、违约责任......62
二十三、争议的处理......63
二十四、通知与送达......64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65
二十六、《基金合同》的修改和终止......66
二十七、其他事项......67
二十八、基金合同摘要......68
一、前言
(一)订立《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 订立《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的运作。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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